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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青年结识另类幼女与之同居 涉嫌强奸被起诉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4年09月05日02:54 新京报

  本报讯 (记者廖卫华)19岁的北京青年黄某和未满14岁的女孩小丽(化名)同居。尽管小丽是自愿,但公安机关认为黄某的行为涉嫌强奸幼女罪。记者昨天获悉,东城公安分局近日将该案移送到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  今年3月,黄某在东城区某中学门口认识了穿着另类的小丽,两人关系迅速发展。之后小丽直接住到黄某家中,黄某明知对方年龄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,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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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东城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认为,小丽与黄某发生性关系虽然属本人自愿,但根据刑法规定,明知对方为未满14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,无论受害人是否同意即构成强奸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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